交強險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交強險屬于機動車保險業務的一種,保費由保險公司收取,理賠款也由保險公司支付。
那么,我們每年所繳納的交強險,錢都歸保險公司嗎?
換個問法,如果我們一年都沒有發生交通事故,那我們繳納的交強險保費,都會變成保險公司的利潤嗎?
當然不是,保險公司每年會從交強險保費里面,按照比例劃出一部分來,打入這個賬戶。
這個賬戶就是“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賬戶。
根據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條規定,“國家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可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是機動車第三者強制保險制度的補充。
那么,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呢?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是依法籌集的,墊付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的社會專項基金。
其旨在保證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強險制度得到賠償時,可以通過救助基金的救助,獲得及時搶救或者適當補償。
根據國家《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規定,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來源包括
(一)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費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資金;
(二)地方政府按照保險公司經營交強險繳納營業稅數額給予的財政補助;
(三)對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罰款;
(四)救助基金孳息;
(五)救助基金管理機構依法向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的資金;
(六)社會捐款;
(七)其他資金。
所以,保險公司會根據國家要求,從交強險保費里面劃出部分來,打入當地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賬戶。
這是國家的規定,保險公司想不給都不行!
那這筆錢有多少呢?
據官方統計,2015年,全國交強險保費約1571億元,2016年全國交強險保費約1699億元,
即便拿出百分之一來劃給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僅15和16兩年,救助基金賬戶就會增加32.7億元。
錢出自交強險的保費,
那么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必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怎么申請、使用這筆錢呢?
我們明天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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