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互金平臺陸續在美上市,現金貸這個一直蟄伏在灰色地帶的龐大產業漸漸暴露在陽光之下?,F金貸的高利率、灰色催收產業,以及現金貸背后的資金鏈條都成為市場關注和爭議的焦點。圍繞現金貸的“原罪”以及普惠金融與暴利的矛盾質疑不斷。不過,針對現金貸、網絡小貸的監管政策隨后迅速而有力的漸次落地。
一個月內,三道監管加急令頒布,監管風暴隨之刮起。11月21日晚,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于立即暫停批設網絡小額貸款公司的通知》;12月1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正式下發《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隨后,12月8日,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于印發小額貸款公司網絡小額貸款業務風險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這只是開始,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者央行副行長潘功勝近日在“第一財經•摩根大通年度金融書籍品鑒會”上指出,近期監管下發兩份“通知”,旨在清理整頓行業亂象,劃定從業機構應該遵循的紅線,為下一步治本贏得時間。
現金貸利率畸高
根據第一財經記者此前測算,在美國上市的中國現金貸企業,其現金貸業務和消費分期業務的借款年化利率逼近法律規定的36%上限。北京某款APP現金貸,根據產品介紹,如按照全年360天計算,該款產品的綜合年化利率高達257%。
多頭借貸、騙貸使得現金貸在資金端也風險頻出,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目前現金貸資金端與銀行合作的助貸模式,大多采取兜底模式,這意味著,一旦現金貸大規模跑路破產,將掀起更大系統性金融風險。
從當前我國現金貸參與的主體看,大體可以分為持牌系、垂直系、電商系,以及網貸系四類,而持牌系又可以分為銀行系和消費金融公司系兩種。
根據中國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的統計口徑,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分析技術平臺將以“信用貸”、“消費貸”等形式,對借款人直接發放現金,放款時間較短,借款期限在半年之內的小額借款平臺,視為現金貸。
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現金貸發展情況報告》顯示,截至11月19日,在運營現金貸平臺2693家。上述平臺利用網站、微信公眾號和APP三種形式運營現金貸業務,其中通過網站從事現金貸業務的平臺1044家,通過微信公眾號從事現金貸業務的平臺860家,通過移動APP從事現金貸業務的平臺429家。
按照地域分布,其中廣東、北京、上海三個地區平臺數量最多;用戶數方面,廣東、浙江和江蘇的用戶最多;同時,對現金貸平臺的用戶年齡抽樣分析顯示,20-30歲、30-40歲的用戶數量最多,占比分別占用戶總數的40.76%和27.71%;男性用戶遠遠多于女性用戶,占比分別為66.65%和33.35%
借款利率偏高、多頭借貸、暴力催收等情況是監管落地前,現金貸行業存在的主要問題。根據第一財經記者此前調查,不少現金貸平臺的現金貸業務和消費分期業務的借款年化利率逼近法律規定的36%上限,而如果算上逾期不還款的情況,借款人甚至會面臨數倍借款額的還款金額。
以國內某未上市APP現金貸平臺為例,借款500元,借款時長7天,到期應還525元,其中快速信審費18元、利息1元、賬戶管理費6元;借款1000元、借款時長14天,則到期應還1100元,其中快速信審費72元、賬戶管理費24元、利息4元。如按照全年360天計算,該款產品的綜合年化利率高達257%。
中國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技術平臺監測顯示,現金貸利率折算為年化后大部分超過100%。此外,雖然有部分平臺表面利率不高,但通過收取各種費用變相拉高利率,比如信息審查費、賬戶管理費、交易手續費、風險保證金等。
現金貸平臺借款期限較短,從金額上看利息并不高,且平臺往往給出比較小的日化利率,但實際年化利率極高。由于借款門檻較低,借款用戶多為次貸人群或低收入者,因此現金貸平臺盈利方式通常為“高利率覆蓋高壞賬”。
12月1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正式下發《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統籌監管。市場期盼已久的現金貸相關整治要求終于靴子落地。首當其沖的是,明確“現金貸”牌照經營、利率不超36%。
《通知》明確,各類機構以利率和各種費用形式對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禁止發放或撮合違反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貸款。各類機構向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統一折算為年化形式,各項貸款條件以及逾期處理等信息應在事前全面、公開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關風險。
暴力催收亂象
暴利催收是“現金貸”另一大廣為詬病的弊端,行業內多頭借貸現象嚴重。由于共債群體數量龐大,監管落地后,部分現金貸平臺停止新增放貸業務,造成了很多用戶無法“借新還舊”,大批用戶產生逾期現象,債務危機正在醞釀。
根據《現金貸發展情況報告》,一個人一個月內在兩家或兩家以上平臺(其中一家為現金貸)進行借款的情況暫定為現金貸的多頭借貸。按照這個統計口徑,報告顯示,預計有近200萬現金貸借款人存在多頭借貸情況,其中近50萬借款人在一個月內連續借款十家以上平臺。
一般現金貸平臺的催收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平臺自己催收,二是將催收委外。據一位業內人士介紹,目前其所在的催收公司主要與現金貸平臺進行合作,而催收公司也會擔心平臺不與其結算,因此對平臺的選擇會進行一些盡調。但行業內確實存在只要現金貸平臺給的價格足夠高,催收公司就接單的現象。
一位催收公司從業人員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目前,很多現金貸平臺都會自己搭建催收團隊,比如M0 (逾期一個月以內)、M1(逾期在1~2月間)由平臺自己搭建的催收團隊進行催收;M2~M12(逾期2~12個月)委外催收相對較多,主要原因是催收難度增加。據其介紹,M0的催回率一般在70%左右,M2的催回率在12%至15%之間。
《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明確,各類機構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均不得通過暴力、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催收貸款。對涉嫌惡意欺詐和暴力催收等嚴重違法違規的機構,及時將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切實防范風險,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網絡小貸成眾矢之的
現金貸整治風暴漸次展開。網絡小貸成為整治現金貸的切入口。
11月21日晚,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于立即暫停批設網絡小額貸款公司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級小貸公司監管部門即日起一律不得新批設網絡(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禁止小貸公司跨區域經營。
12月8日,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于印發小額貸款公司網絡小額貸款業務風險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在現金貸亂象中,網絡小貸是重要的放貸主體,利用地方省、市金融辦頒發地方網絡小貸公司牌照,通過互聯網打破地域限制,將業務拓展至全國范圍。
根據網貸之家研究報告,網絡小貸牌照發放明顯加速,今年前7個月的牌照發放數量已經接近去年全年。截至7月底,全國累計已經發放網絡小貸牌照153張。
從小貸行業整體視角看,根據央行近期發布的《2017年上半年小額貸款公司統計數據報告》,小貸行業整體向暖。截至6月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8643家,貸款余額為9608.2億元,相比去年底增加313億,平均貸款余額為1.11億元。這是近三年來小貸公司貸款規模首次出現回升,且刷新了歷史最高紀錄。
業內人士表示,從貸款余額來看,主要是因為廣東和重慶小貸公司的貸款余額大幅上升引起全國小貸公司的貸款余額上升,而廣東和重慶是網絡小貸的聚集重地,全國貸款余額的上升可能與網絡小貸的興起和迅速發展有關。
例如第一財經此前報道,上半年4725億資產證券化(ABS)市場中,個人消費貸款ABS毫無疑問成為第一黑馬,以46只、926.49億元的規模,讓其從2016年的第三位反超信托受益權和融資租賃類ABS,躍居首位。
由于缺乏統一的中央事權監管,一些民營“現金貸”機構冒名頂替小貸從事現金貸業務的情況非常普遍,隨即引發的高利貸、暴力催收以及對不適宜人群放貸等問題不絕于耳。
即便是持牌的互聯網小貸公司也因為各地監管標準不一,存在良莠不齊的情況,且不少公司大量從事現金貸業務。重慶海爾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總經理汪傳國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目前互聯網小貸牌照在各省份審批的標準參差不齊,“這顯然很有問題。”
第一財經記者還了解到,目前,互聯網小貸牌照在市場上的價格已被炒至5000萬至1億元人民幣。
除了網絡小貸外,網貸(P2P)平臺是這個“現金貸”行業另一“主力軍”。目前有592家P2P網絡借貸網站開展現金貸業務,約占全部P2P平臺總數的15.8%;有812家其他網貸平臺(從事網絡借貸中介的非P2P平臺)開展現金貸業務,約占全部其他網貸平臺總數的36.9%。
12月1日,銀監會普惠金融部副主任馮燕在銀監會重點工作媒體通氣會上指出,為了防范金融風險,保障消費者權益,規范金融市場發展,年初銀監會P2P網貸整治辦公室印發了關于開展現金貸業務活動清理整頓通知。 將P2P開展現金貸業務納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中,明確核查依據,整治要求。
今年4月銀監會下發了銀監會關于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做好現金貸業務活動的清理整治工作。通過上述措施,P2P開展現金貸業務的工作已經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各地網絡整治辦推進驗收整改工作。
在此之前,北京互金協會整改現金貸業務,對現金貸監管提出四條要求中,便包含P2P平臺。其一、沒有放貸牌照或者不是P2P平臺,從事現金貸的一律取締;其二、P2P平臺從事現金貸的,必須向北京互金協會報備;其三、P2P平臺從事現金貸的,利息和費率加起來不能超過36%;其四、時間點要求是12月31日。
資金來源成下一監管重點
“現金貸”的資金來源問題無疑將成下一監管重點。目前銀行、消費金融公司、小貸公司以及網貸公司已經形成了相應的資金鏈條。
錯綜復雜的金融風險正被一層層揭開。其中現金貸資金來源與助貸模式浮出水面。所謂助貸,是指助貸機構向資金方推薦借款人,并獲取相關服務費的業務。一位股份制商業銀行互聯網金融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目前,銀行與網貸平臺合作的助貸模式共有三種,一是保證金模式,二是配資模式,三是聯合放貸模式。
所謂保證金模式,即由助貸平臺進行獲客及風控,銀行作為資金方與平臺約定利率,助貸平臺在銀行抵押保證金,如出現不良,助貸平臺的保證金將被用來兜底。對于銀行來說,在這種模式中,銀行是資金方,獲得固定收益。據了解,國內某知名助貸平臺就采用了這種模式。
配資模式也可以理解為聯合貸模式,即銀行與助貸平臺共同出資,由銀行提供大頭資金,助貸平臺提供小額資金,出現風險后雙方共同承擔。這種模式對于銀行來說風險較小,比如在催收上,銀行也可以使用自己的催收團隊,從而規避暴力催收等政策風險。同時在風控上,又有現金貸平臺的風控與銀行風控同時對風險進行過濾。
第三種模式為聯合放貸模式,即由銀行把資金提供給現金貸平臺,由平臺自行放款,但用哪種科目來走并不固定,例如貸款、資產嵌套等方式都可以。助貸平臺只需提供抵押擔保物即可,至于資金去向、風控等其他方面銀行并不過多干涉。
除了與銀行合作,現金貸公司與網貸平臺的合作也很普遍。據一位小貸公司總經理透露,小貸公司與網貸平臺合作的模式為,由網貸平臺進行線上獲客、數據風控,資金方進行二次風控后,由資金方放款。借款人需簽訂兩份合同。一份是借款人與網貸平臺簽署的服務協議,網貸平臺收取服務費,服務費用根據平臺不同而有所差異;一份是借款人與資金方簽署的貸款合同,由資金方向借款人收取利息。
監管發布的《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中,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為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提供資金發放貸款,不得與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
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貸款業務的,不得將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助貸”業務應當回歸本源,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接受無擔保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提供增信服務以及兜底承諾等變相增信服務,應要求并保證第三方合作機構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費。
相對于審批權限、經營資質審核,融資杠桿對持牌網絡小貸更是“致命一擊”。按照監管整治要求,資產證券化、信貸資產轉讓要與表內融資合并計算,且不得通過地方交易場所、網貸中介融資,而目前小貸公司最高融資比例也只有2.3倍。隨著整治推進,網絡小貸杠桿比例將會大大降低。與此同時,部分持牌卻不具備客戶、業務資源的網絡小貸,業務來源可能也將被阻斷。
一場監管風暴,已經刮向野蠻生長的現金貸行業,措施的重磅落地與從嚴執行將為現金貸的終極治理贏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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