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法院6月20日消息,因認為“美團”的廣告曲《新五環之歌》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編權,北京眾得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將該廣告曲的改編者岳云鵬、廣告制作者北京贊意互動廣告傳媒有限公司和“美團”運營商北京三快在線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50萬余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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