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網()08月01日訊
證券時報記者 孫璐璐
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銀行)人民幣同業銀行結算賬戶(以下簡稱同業賬戶)管理,落實《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人民幣同業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通知》(銀發〔2014〕178號)等相關管理制度要求,切實防范金融風險,人民銀行于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期間組織開展了同業賬戶專項檢查。
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本次檢查涉及銀行(含分支機構,下同)2600余家。經檢查,大多數銀行能夠落實管理制度要求,個別銀行存在違規問題多、違規程度高,以及開戶審核環節把關不嚴等現象。
他表示,本著公正、公開原則,人民銀行根據此次專項檢查結果,對違規情況相對較嚴重的銀行進行通報,要求加強同業賬戶管理,規范制度建設。同時,綜合考慮違規機構、違規問題數量以及違規嚴重程度等因素,要求銀行于3至6個月不等時間內對違規開立、使用的同業賬戶完成整改。下一步,人民銀行將督促違規銀行做好整改工作,并組織對違規情況較嚴重的銀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另據了解,整改期間,上述銀行合規開立的同業賬戶可正常辦理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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