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網()08月02日訊
嚴控煤電產能 鼓勵大型發電集團重組
證券時報記者獲悉,《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的意見》近日出臺,明確加快淘汰落后產能,依法依規關停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機組,進一步優化煤電結構;強化規劃引領約束作用,完善風險預測預警機制,嚴控新增煤電規模;鼓勵和推動大型發電集團實施重組整合,鼓勵煤炭、電力等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發揮產業鏈協同效應。
《意見》提出,“十三五”期間,全國停建、緩建煤電產能1.5億千瓦,淘汰落后產能0.2億千瓦以上,實施煤電超低排放改造4.2億千瓦、節能改造3.4億千瓦、靈活性改造2.2億千瓦。到2020年,全國煤電裝機規模控制在11億千瓦以內,具備條件的煤電機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煤電平均供電煤耗降至310克/千瓦時。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曾鳴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從2016年下半年至今,煤電產能過剩局面依然沒有大的改觀。今年上半年嚴控了煤電新增項目,但是經濟發展對電力需求的拉動并不明顯。
記者注意到,為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意見》提出了六項主要任務,包括從嚴淘汰落后產能、清理整頓違規項目、嚴控新增產能規模、加快機組升級改造、規范自備電廠管理以及保障電力安全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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