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蔡越坤
7月24日消息 據北京市海淀法院官網案件快報,因認為視頻廣告未付費,北京昂然時代廣告有限公司將樂視網訴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推廣費及違約金共計101萬余元。
昂然公司訴稱,2016年其與樂視網簽訂合同,約定昂然公司為樂視網提供推廣平臺付費推廣服務,框架金額不低于500萬元,推廣產品為樂視視頻。昂然公司稱,雙方已就服務費用完成對賬,樂視網對該金額認可,但未付款。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昂然表示,根據合同約定,昂然公司在其擁有平臺上的合作產品中推廣樂視網的產品,并保證平臺上放置的樂視網產品及產品鏈接地址與樂視網提供的相一致,樂視網向其支付信息服務費。雙方確認的《廣告發布執行單》中載明,推廣的產品為樂視視頻,投放形式為CPD(即按下載量計費形式的推廣以客戶端的下載量作為計費標準)及CPT(按照投放時間付費),支付時間及方式為每個自然月的前五個工作日內,由昂然公司通過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向樂視網發起對賬,樂視網在收到昂然公司對賬申請后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賬,并在收到昂然公司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的90個自然日內完成付款。
合同還約定,昂然公司在各投放媒體為樂視網投放的廣告累計達到一定金額時,給予樂視網一定比例的優惠。如果樂視網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須向昂然公司支付應付款項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違約金最高不超過應付款項的百分之十。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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