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網訊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27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私募基金行業自律管理的決定》稱,為了為維護私募基金行業秩序,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私募基金行業健康發展,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決定采取以下四大措施,進一步加強私募基金行業自律管理。
一是要發揮調解作用,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積極履行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的義務,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協會鼓勵私募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或者相關當事人依法和解,積極承擔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民事責任,主動作出說明或采取措施減輕或消除不良影響。凡是能夠主動說明情況或者采取積極措施消除不良影響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協會不啟動調查,不采取紀律處分或不進一步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并建議監管部門依法減免行政處罰。
二是樹立會員形象,維護會員合法權益。進一步嚴格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入協會的標準,完善入會程序,有序引導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入協會。投訴事項未解決、存在負面輿情或者經營風險較大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予入會。加強對會員的自律管理,對于違反法律法規和自律規則的會員及其從業人員,且未能主動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響的,按照《會員管理辦法》及相關自律規則實施紀律處分,嚴肅問責。建立健全會員和從業人員的執業誠信檔案和公示制度,不斷強化市場化和社會化的誠信約束。樹立和維護好會員的形象與品牌,發揮會員機構的模范示范作用,引導私募基金行業正風肅紀,規范發展。
三是堅守行業底線,建立異常經營機構快速處理機制。對于已經被司法機關、監管部門調查認定不再符合登記規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協會直接根據調查認定結果對其予以公告注銷。對于出現異常經營情形,且未能主動消除不良影響的非會員私募基金管理人,協會將要求其自行聘請律師事務所提交法律意見書,說明是否符合登記規定。對于未能提交法律意見書或者法律意見書認定其不再符合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協會將公告予以注銷。對于存在重大經營風險,或者處于調查期間且調查結果尚未形成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協會暫停受理新基金備案申請、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相關重大事項變更申請,以及相關關聯方新設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記申請。嚴肅追究從業人員責任,對因重大違法違規而被注銷的機構中具有基金從業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一律取消從業資格,加入黑名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被注銷后,有關機構不得募集設立私募基金,已備案的私募基金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妥善處置,維護好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四是發揮律師作用,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充分發揮律師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的法律服務作用,制定和發布律師事務所入會指引,吸收精通基金法律服務、執業質量和執業信譽有保障的律師事務所加入協會。建立健全基金法律服務的執業標準體系和會員律師事務所的自律管理機制,為基金行業提供更加優質的法律服務保障。建立健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的責任追究機制,出具登記法律意見書一年內,相關私募基金管理人被公告注銷的,三年內不再接受相關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出具的登記法律意見書。充分發揮律師事務所的積極性,事后回訪調查發現問題的,可以按照法律法規和委托協議約定,通知協會撤銷相關法律意見書,協會不追究相關律師事務所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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