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節(jié)剛過,盾安集團爆出的450億元債務危機牽動了市場各方神經。
然而,這只是債券風險事件的一個縮影。今年以來,信用債違約事件頻發(fā)。據Wind數據顯示,2017年全年共有49起信用債違約事件。而2018年以來已有20多只債券出現違約。其中,有的企業(yè)債券除實質性違約外,企業(yè)主體還有大量債券尚未進入兌付期。
頻頻發(fā)生的債券違約,猶如懸在公募基金頭頂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也讓基金投資者誠惶誠恐。
在投資者眼里,債券違約與己無關,反正機構會剛性兌付。然而,2014年“11超日債”正式宣告違約,已經打破了剛性兌付。資管新規(guī)中引人關注的一項就是打破理財產品剛性兌付。《關于規(guī)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yè)務的指導意見》指出,金融機構應當加強投資者教育,不斷提高投資者的金融知識水平和風險意識,向投資者傳遞“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理念,從而打破剛性兌付的行業(yè)陋習。
在打破剛兌的要求下,公募基金要避開違約債雷區(qū),一方面需要多策略防控信用風險,另一方面要完善信息披露,減輕投資者損失,避免非理性贖回。上周五證監(jiān)會新聞發(fā)言人高莉表示,證監(jiān)會也已經關注到市場債券違約的案例比較多,已經提醒相關部門及交易所重點做好風險的提前排查、預警、監(jiān)測和綜合研判,以及對已經發(fā)生的違約事件和案例進行風險處置和相關的日常監(jiān)管工作。
投資者對債券的違約風險往往缺乏充分的認識。面對債券違約日益常態(tài)化,對以基金方式參與債券投資的投資者而言,應該如何避免“踩雷”?
業(yè)內人士提醒,投資者不僅要仔細了解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還要知道購買產品的風險在哪里、運作方式是怎樣的,要選擇平臺大、信用甄別能力較強的基金公司旗下產品。投資者還要留意自己的基金投資組合,關注定期報告中信息披露情況,是否有可能會發(fā)生違約狀況的債券出現。此外,基金是一攬子的債券組合,即使有個別債券不幸“觸雷”,也可以很大程度上分散“觸雷”后帶來的損失。
本站部分文章來源于網絡,版權屬于原作者所有;如有轉載或引用文章/圖片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