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則關于內幕交易的消息震動了基金行業。
據消息,因幾年前的內幕交易案,有6家公募基金公司陸續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分別為易方達基金、嘉實基金、交銀施羅德基金、華寶興業基金、景順長城基金和金元順安基金。其中提到的內幕交易的大致情況是:上市公司董秘經過券商研究員傳導給基金公司的基金經理,再由基金經理利用該信息實施內幕交易并獲利。
那么,情況是不是真的如此呢?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別就此事向各家基金公司進行確認,6家基金公司基本上都選擇了不做回應:
A公司人士:這是好幾年前的事了,但具體事情我也不太清楚,我們今天看到這個消息后,也一直在跟公司領導溝通中,目前沒有更多消息。
B公司人士:我可能沒辦法回應你。
C公司人士:不方便回應,我也不了解具體情況。
D公司人士:我也是今天才從媒體看到這個消息,具體我也不是很清楚。
E公司人士:我還得先去了解一下。
F公司人士:我也是剛才看到的消息,目前也不知道具體情況。
除了基金公司三緘其口,記者同時也向一位券商研究員了解,是不是業內確實存在這種情況。
該研究員表示,“我覺得(從上市公司到券商再到基金經理)這個鏈條不太可能會這么長,這有點大肆宣揚了,上市公司如果有股價的需求,一般也都會去基金公司路演。”
“但是二級市場本質上是個信息的市場,可能也要看雙方的資源關系,以往有些公司想把市值做大,會和一些私募(合作),不過公募和賣方都比較少這種事。”該研究員進一步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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