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龐靜濤
因浙江省嘉興市下屬桐鄉市兩幅住宅用地成交溢價過高,嘉興市國土資源局向下屬機構下發通報,明確要求整改,并提出了“防止出現區域性總價、土地單價、樓面地價出現新高”的具體要求。
12月18日,澎湃新聞獲悉,嘉興市國土資源局近期下發了一份名為《關于桐鄉市商品住宅用地地價出現新高問題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對高地價問題進行了全市范圍通報。據悉,該《通報》的下發對象為嘉興市各縣(市、區)國土資源局(分局),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嘉興港區分局,市局各處室(單位)。
事情源于12月7日,桐鄉市國土資源局出讓2宗商品住宅用地吸引數十家房企參與競買,最終桐鄉市兩宗住宅用地桐土儲[2017]42號地塊和桐土儲[2017]43號地塊分別以102%和103%的溢價率成交,成交樓面價為12029元/平方米和12243元/平方米,刷新桐鄉土地競買單價的歷史新高,同時刷嘉興五縣兩區的記錄。
在嘉興市國土資源局的《通報》提出,因地塊未采取有效措施,土地成交價格出現新高,其做法違反了《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的工作通知》(建房[2017]80號)的有關規定,給予通報,要求桐鄉市國土資源局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
嘉興市國土資源局在《通報》要求,各地要引以為戒,自覺增加“四種”意識,切實履行職責,嚴格執行《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的工作通知》(建房[2017]80號)規定,在商品住宅用地出讓中,改進競價方式,防止出現區域性總價、土地單價、樓面地價出現新高。
通報中提到的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的通知為今年4月下發,文件要求,各地要結合實際和出讓土地的具體情況,靈活確定競價方式,包括“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房價”、超過溢價率一定比例后現房銷售或競自持面積等,堅決防止出現區域性總價、土地或樓面單價新高等情況,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
同時,通知提出強化約談問責制度,對工作不力、市場出現較大波動、未實現調控目標的地方,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將對有關地方主管部門和責任人約談問責。今后各地在出讓商品住宅用地過程中,如果出現因未采取措施導致區域性總價、土地單價、樓面地價出現新高的,市局將對相關責任人員嚴肅問責、并報請國土資源廳暫停該地區商品住宅用地網上交易、必要時還將收回委托審批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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