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3月28日消息,據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官方消息,2018年3月28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訴的安邦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邦集團)原董事長、總經理吳小暉犯集資詐騙罪、職務侵占罪一案。
公訴人播放原安邦集團多位高管及吳小暉妹妹吳某某等證人的作證視頻、出示證人證言,證明200多家產業公司都是吳小暉個人所有和控制的公司,并利用其中38家公司,通過2011年6月和2014年的兩次增資入股,絕對控制了安邦集團及安邦財險等子公司; 吳小暉將安邦財險作為融資平臺,采用對安邦系公司與產業公司實施明暗兩條線管理的方式,掌控核心財務人員,打通安邦保費資金與產業公司之間的劃轉通道,為其將安邦保費資金轉移至產業公司作了充分準備。
吳某某的證言還證實,吳小暉將其安排到產業公司工作,幫助設立和管理產業公司; 吳小暉讓其多次借用老鄉或親戚的身份證注冊了大量空殼的產業公司,其中部分公司用于增資入股安邦。
公訴人還宣讀或出示了其他安邦集團高管及工作人員,產業公司高管、工作人員、掛名股東等100余人的書面證言,出酥了工商查詢資料、產業公司名錄等書證及司法鑒定意見書,與前述證言相互印證,進一步證實前述證言的內容。
被告人吳小暉表示,有的產業公司以前的股東不是他,他也不知道有這么多產業公司。辯護人除同意被告人吳小暉的意見外還提出,部分產業公司成立于安邦財險之前; 部分相關證人系在產業公司成立后進入產業公司,并不清楚產業公司的成立情況,相關證言系推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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