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網財經啟陽路4號出品文|楊越欣 秦宇 杰實習生付宇彤 編|彭彬
“檢測報告說沒有問題,實際看車時卻發現兩處事故,真是太坑了。”近日,網友朱某向鳳凰網財經啟陽路4號表示,自己在瓜子二手車購買一輛二手車,發現問題后打算放棄購買,瓜子二手車卻不愿意退服務費。也有賣家表示,選擇瓜子二手車的服務后,車子沒有賣出去,錢沒有拿到,車牌也騰出不來。
2017年10月,對于瓜子二手車的印象多為“創業者”、“最大”、“中國”、“新車”等積極詞匯,而到了2017年11月及以后,對其印象轉變為“索賠”、“噱頭”、“不正當競爭”、“不滿”、“違背”等負面詞匯。
瓜子二手車能實現“沒有中間商賺差價,賣家多賣錢,買家少花錢”的初心么?
售車與檢測報告不符 拒退服務費
網友朱某說,自己在瓜子二手車app上看中的車,檢車報告顯示沒有質量問題。預約看車前,銷售人員要求他先繳納3000元服務費及1000元保金。
朱某按照要求向銷售人員的微信轉賬4000元后,到現場看車時卻發現,車上有兩處事故鈑金,與app頁面上的描述不符。而車主則表示,自己之前已經向瓜子二手車說明了該車存在的問題。當朱某提出放棄買車時,銷售人員表示這屬于朱某違約,因此不能退還服務費和保證金。
朱某出示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他和銷售人員多次溝通,但對方不予回復,或拒絕退款,表示“你現在找我也沒用啊”,最后拉黑了朱某。因此,憤怒的朱某選擇在微博上進行曝光。
8月27日下午,瓜子二手車后臺相關部門在看到他發布的微博后,表示將會返還3000元服務費和1000元保證金,但截至發稿某還未收到退款。
就朱某遇到的銷售拒絕退款情況,鳳凰網財經啟陽路4號電話詢問了瓜子二手車的客服。客服人員表示,一般來說,服務費是在買家看車后確認購買,與賣家和瓜子二手車簽訂三方合同、交付車款時,一并向平臺的銷售人員支付購車費的4%。
對于銷售人員在買家看車前,提前以個人轉賬的方式收取服務費,客服人員表示這種情況也存在,平臺并不禁止。
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華浩分析認為,瓜子二手車作為出具檢測報告的平臺,也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劉華浩表示,檢測報告是消費者購買車輛的重要依據,也是瓜子二手車提供的重要服務內容之一,如果檢測報告與車輛狀況實際情況不符,說明檢測報告存在作假的可能性。
劉華浩表示,在朱某的案例中,瓜子二手車屬于車輛中介,提供二手車信息、出具檢測報告并撮合消費者與車主簽訂買賣協議等中介服務,消費者與瓜子二手車雖未簽訂紙質中介合同,但瓜子二手車員工已經收取了消費者支付的服務費和定金,符合事實合同的構成要件,消費者依然可以據此追究瓜子二手車的違約責任,并要求瓜子二手車退還已經收取的費用。
不僅買車讓人糟心,瓜子二手車的賣車業務也不太令人舒心。
消費者王某告訴鳳凰網財經啟陽路4號,今年7月3日在瓜子二手車上為自己的車選擇了“保賣”業務并簽署合同。簽合同前,銷售人員向王某保證,不管汽車有沒有賣出,瓜子二手車都會在14天內向給其付全款。而在簽合同當晚,工作人員又向王某表示,由于是異地車源,需要簽一個附加條款,即先付給王某一半車款(41000元),車賣掉之后再將尾款付給王某。
“瓜子二手車的廣告做得那么大,而且我的車車況那么好,肯定不會難賣”,王某向鳳凰網財經啟陽路4號訴說當時的想法。在對瓜子二手車平臺與自身車況的信任下,王某簽下了合同。
沒想到簽約后,王某的車子只暫時上架了一小會就下架了。收車的工作人員向王某解釋道: “因為車子沒有復檢,復檢過后就會上架銷售”。但是一周后,王某發現自己的車仍沒有上架,再次給瓜子二手車撥打電話,客服稱車已賣掉,王某等待過戶即可。又過一周后,仍沒有接到任何消息的王某再次給瓜子二手車打電話,客服表示經查詢汽車已賣出,并讓王某不要著急。
自此,王某陷入了工作人員“一推二、二推三”的僵局,本該屬于自己的82000元的車款,至今也只收到一半。王某在微博上寫道:“7月3號簽了保賣車,到現在2個月,只收到50%車款,車不上架,也不往原籍運輸。每次溝通就是一推四五六,消費者就這么好欺負嗎?”
無獨有偶,央視導演劉正舉也在微博上反映:“想換個車,選了瓜子二手車的十五天保賣服務,結果時間到了,車子沒有賣出去,錢沒有拿到,車牌也騰出不來,超級耽誤事。別信廣告,所謂的沒有中間商賺差價是哄你的,保賣時間到了賣不掉車也拿不回來,新車上不了牌,你干著急沒辦法。”
鳳凰網財經啟陽路4號聯系到劉正舉,他表示問題已解決,但是靠“搭上人情通過關系找到他們內部人員才予以解決”。
多次被告上法庭
鳳凰網財經啟陽路4號查詢裁判文書網發現,瓜子二手車曾多次陷入與買方或賣方車主的民事糾紛。
2018年3月20日,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瓜子二手車返還原物糾紛案中,判決書顯示,2017年11月19日,王某打算通過瓜子二手車購買一輛雪佛蘭二手車,并與車主、瓜子二手車簽訂了二手車買賣合同。其中瓜子二手車收取了王某服務費3500元,保證金500元。
合同訂立后,王某當天就以微信轉賬的方式,向瓜子二手車支付了3500元服務費及定金500元,款項打到瓜子二手車所在公司車好多的賬戶。但是事后王某發現,這輛雪佛蘭因為政策原因不能遷至外省辦理過戶手續,而瓜子二手車拒絕退還收取的服務費。
法院判決認為,被告瓜子二手車是有資質的中介公司,屬于二手車買賣合同中的居間服務方,因為車輛無法過戶,王某和賣家的合同無法履行,“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瓜子二手車公司依據二手車買賣合同所得居間服務費,依據合同法規定不得要求支付報酬。”最終,法院判決瓜子二手車汽車服務(天津)有限公司返還原告王某服務費3500元,并且負擔案件受理費25元。
2016年,消費者孫先生通過瓜子二手車購買的一輛二手車,經過平臺“259項專業檢測”后顯示里程數為9000公里,但在行駛過程中車輛卻頻頻出現故障,后經4S店專業檢測顯示,該車最后一次保養里程為54294公里。事后孫先生向瓜子二手車投訴該情況,卻被對方告知“里程表問題很難檢測出來”。而瓜子二手車的處理方式激怒了孫先生,孫先生隨即投訴到廣東省消費者協會,并上訴至法院。
此后,孫先生的遭遇登上了微信公眾號“微信路況”,文章標題為《驚!舊車改里程當新車賣,二手車電商誠信何在》。但隨后被瓜子下屬的車好多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損害名譽權。
法院審理認為,該文章中的案例系真實案例,并非其杜撰,車好多公司的社會評價受損是因其出售的二手車被證實被篡改里程,而非車托幫發布的文章。法院最終駁回了車好多的訴訟請求,認為車托幫公司的這篇文章并未侵犯車好多公司的名譽權。
起訴瓜子二手車的,不僅有“被坑”的買家,還包括其同行優信二手車。2017年2月24日,優信二手車稱,正式對瓜子二手車涉嫌不正當競爭行為提起訴訟,朝陽法院已受理。優信二手車此前表示,瓜子二手車方面捏造或散播虛假事實,損害了優信的商業信譽。瓜子二手車對一審判決不滿提出上訴。
2017年8月30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車好多不正當競爭糾紛作出二審判決。法院最終認定車好多的上訴理由缺乏法律及事實依據,本院不予支持。鳳凰網財經啟陽路4號就一審判決內容詢問優信二手車,截至發稿并未收到回復。
鳳凰網財經啟陽路4號注意到,在與瓜子二手車有關的民事糾紛中,更多情況下,瓜子二手車因為其“居間人”的法律地位,得以在糾紛中避免了承擔法律責任。
據不完全統計,在4件民事糾紛案中,瓜子二手車所屬公司車好多舊機動車經紀(北京)有限公司,作為《二手車買賣合同》的居間人(丙方),因為并非居間合同的當事人,法院作出了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或不予支持車好多承擔違約責任、連帶責任,或不宜一并處理的判決。
在另外多起民事糾紛案中,根據買賣雙方與車好多所簽《二手車買賣合同》第十條約定:各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提交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而車好多作為居間人,不涉及車輛買賣糾紛當事人雙方,因此法院裁定對案件無管轄權。
然而,在瓜子二手車一邊打著“沒有中間商賺取差價”的口號,享受“居間商”的“法律紅利”的同時,另一邊卻又被媒體曝出做著中間商的生意。
此前新華社曾報道,瓜子二手車的“保賣”服務實際上是變相的中介服務,從中可以賺取10%的差價利潤。并且,瓜子二手車有員工將一些優質二手車源直接賣給二手車商,也有二手車商通過瓜子二手車銷售車輛。而瓜子二手車有關部門負責人對此則表示,將二手車賣給車商是銷售人員的個人行為,這種情況是行業發展中的階段性問題。
公眾印象轉為負面
2015年之前,二手車市場主要以經銷商模式為主,從2015年開始,人人車、瓜子二手車、大搜車等基于互聯網交易的二手車平臺產生,使二手車市場有望通過互聯網技術和資本的介入,消除信息不對稱,提高交易效率。
資本的介入引發了廣告大戰。在成立伊始,瓜子二手車創始人楊浩涌就宣布將每年投入10億的廣告費用,意欲在車源分散、交易低頻的二手車領域,起到教育用戶、震懾對手的作用,最終在消費者腦海中建立“二手車”和“瓜子”之間的等號,意圖提前鎖定戰爭終局。
“沒有中間商賺差價,賣家多賣錢,買家少花錢”,是瓜子二手車經典不變的廣告語,不少人通過這一廣告語對瓜子二手車建立了形象認知。不僅是“沒有中間商賺差價”的誘惑性承諾,提到瓜子二手車,很多人腦中首先浮現出的,還有孫紅雷的聲音:“成交量遙遙領先的二手車交易平臺”。
經過三年的發展,從效果來看,瓜子二手車多渠道、高頻次的廣告投放已經起到了楊浩涌想要的效果。但這種“自賣自夸”的廣告也引起眾多質疑。
有法學教授認為,這一廣告語并不符合事實,其廣告自稱直賣網,但實際上的商業模式已經包含B2C,即企業對消費者的買賣關系,涉嫌虛假廣告、誤導性宣傳,建議修改廣告詞。
2017年6月,瓜子二手車在西安的分公司就因為存在“以虛假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被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雙生分局處以責令改正并罰款一萬元。
2017年11月,瓜子二手車的競爭對手人人車因不滿其廣告語,以不正當競爭關系為由,將瓜子二手車告上法庭,向瓜子二手車索賠1億元人民幣。最終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發布訴前禁令裁定,認為瓜子二手車”遙遙領先”等相關廣告,尚無充分事實依據,涉嫌構成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責令瓜子二手車立即停止使用"遙遙領先"、"全國領先"等虛假宣傳用語。
天眼查顯示,今年6月25日,瓜子二手車又因為廣告違法,被石家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處以罰款二十萬元的行政處罰。現今,打開瓜子二手車官網,“遙遙領先”已然不見,取而代之的是更為模糊的“二手行業領軍者”。
大搜車CEO姚軍紅曾于今年1月27日發表題為《瓜子二手車商業模式剖析:50億美金的謊言》的文章,其中稱,瓜子二手車這種“融資-投廣告-再融資”的偽C2C模式,會導致因產品口碑不斷下降而導致品牌形象積重難返,無法自己“造血”,只能靠巨額融資彌補虧空,不僅“錢燒光后,聲明周期終結”,而且會因為瓜子二手車自身品牌的形象惡化,給整個二手車行業帶來惡劣影響。
楊浩涌曾表示,“我還是希望把瓜子二手車先做成一個能給整個行業、給每個買賣二手車的人帶來價值的公司,這件事情目前對瓜子二手車來說更重要。”然而,2017年底受人人車起訴案的影響,瓜子二手車在公眾心目中的印象斗轉直下。
鳳凰網財經啟陽路4號查詢微博印象發現,2017年10月,對于瓜子二手車的印象多為“創業者”、“最大”、“中國”、“新車”等積極詞匯,而到了2017年11月及以后,對其的印象轉變為“索賠”、“噱頭”、“不正當競爭”、“不滿”、“違背”等負面詞匯。
瓜子二手車還能做多久“行業領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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