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視網:獲悉公司第一大股東賈躍亭被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根據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系統顯示,賈躍亭已四次被列入被執行人名單中。
12月12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網站顯示,賈躍亭被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執行法院為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依據文號為(2017)夏鷺證執字第00082號,發布時間為12月11日。
賈躍亭被列入“老賴”名單的案件與平安證券相關,立案時間為9月28日。
根據披露的法律文書,賈躍亭應履行的法律文書的義務共有四條:一、向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初始交易金額人民幣4.621億元。 二、向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414.9847萬元。 三、 向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以對應的購回交易金額為基數,按照日萬分之五的比率,計至賈躍亭實際清償之日止,暫計至2017年6月27日為909.8872萬元。 四、向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執行證書公證費人民142.6萬元,律師費人民幣256萬元。
本站部分文章來源于網絡,版權屬于原作者所有;如有轉載或引用文章/圖片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