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12月15日晚間消息,港交所今日表示,將允許“創新型”公司采取雙重股權結構在港交所上市。
今日,港交所就2017年6月16日所刊發的《有關建議設立創新板的框架咨詢文件》發表咨詢總結。港交所決定,將允許“創新型”公司采取雙重股權結構上市。
根據港交所公告,不同投票權架構公司的預期最低市值須達100億港元,若市值低于400億港元,須通過于上市前的完整財政年度錄得10億港元收入的較高收入測試。
對于該規則調整,港交所將在2018年第一季度進行正式的公開征詢意見。
所謂的雙重股權結構,指上市公司可以同股不同權。通常是一般股東一股一票,但公司少數高管可以一股數票。該股權結構備受科技公司的青睞,這些額外的投票權有助于公司高管緩解短期回報壓力。
但與此同時,該股權結構也受到了企業監管激進分子的質疑,認為該結構可能導致公司內部人士的權力濫用。
也正是因為該問題,阿里巴巴2014年才選擇在紐交所上市。當時,阿里巴巴的“雙重股權結構”與港交所的“同股同權”上市條例相悖。
分析人士稱,港交所此時決定調整上市條例,是因為明年內地預計將有多家科技公司上市,如小米公司。
2013年,港交所拒絕了阿里巴巴的雙重股權結構,導致阿里巴巴最終選定在美國上市。2014年6月,香港政府的一個顧問委員會提議,港交所應改變“一股一票”的政策,從而吸引全球的優質企業。
2015年6月,港交所表示,將就“加權投票權(weighted voting rights)”展開第二輪討論。這意味著港交所向支持雙重股權結構邁進一步。
另外,螞蟻金服也有可能在明年進行IPO。阿里巴巴創始人馬云曾表示,港交所有關金融科技方面的上市監管條例已經過時。如果港交所能進行創新,螞蟻金服會選擇在香港上市。
當然,螞蟻金服IPO并不涉及到“雙重股權結構”問題,因為它并未采用該結構。(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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