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從事信貸工作的銀行員工參與股市內幕交易,這一違法行為近期被調查并通報。
12月15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消息人士處獨家獲悉,銀監會近期通報兩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員工因參與股票內幕交易,而被立案調查。監管機構要求各家銀行加強內控,嚴禁員工的內幕交易行為。
這起股票內幕交易案件為,銀行員工在獲知上市公司內幕消息后,買賣股票并獲益。具體為,2016年6月,某銀行負責信貸審批的員工在該行對上市公司貸款審核會議時獲知內幕消息后,通過自己和親屬賬戶買賣股票。該行其他數位員工在獲知內幕消息后,也進行了股票買賣行為,有的員工并將信息告知其他銀行員工和其親屬,通過內幕消息獲益。
監管機構要求銀行建立內控制度,員工應當嚴格遵守內幕交易規定。銀行應定期開展員工行為排查,嚴肅內部追責。
銀行內部員工通過內幕交易獲益時有發生。今年9月,證監會通報的東方電纜股票內幕交易案中,銀行人員徐曉光和李廣明利用職務之便向上市公司財務總監打探內幕消息,李廣明甚至采用信用貸方式借錢內幕交易。
本站部分文章來源于網絡,版權屬于原作者所有;如有轉載或引用文章/圖片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