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機構和上市公司之間詭異的一幕第二彈,前面我們寫過一次審計機構和上市公司之間出現戲劇性的一幕的案例分享。
以下是鏈接:
年報前才想起換審計機構被問詢,南玻A董秘救急不成反添亂
今天我們要分享的案例仍舊是審計機構和上市公司之間出現的戲劇性的第二幕:先是審計機構在給上市公司年報做審計時出具了帶有“強調事項”的審計報告,然后上市公司和審計機構重新商量了一下,審計機構把強調事項給刪除了,上市公司重新發了一份更正后的審計報告,但是年報中仍舊有這個強調事項。
因為這件事情,深交所3月21日和3月22日連續發了兩份問詢函,一份給審計機構,一份給上市公司。
事情的經過是:
3月15日晚間,翰宇藥業發布了公司2017年年報,與此同時還發布了公司審計機構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出具的2017年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是帶有強調事項的無保留意見。
強調的事情是,“提醒財務報表使用者關注,如財務報告附注十二、(二)所 述,2018年1月26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總局關于9 批次藥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 年第 21 號)》,其中翰宇藥業生產的批號為1123161204 的注射用生長抑素(規格:2mg),[含量測定] 項目不合格。翰宇藥業按照國家規定召回該批次產品仍未銷售部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翰宇藥業可能會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及面臨消費者因使用問題產品引發不良反應而提出索賠及訴訟 的風險。因該等風險存在不確定性,截止審計報告出具日,公司無法合理估計該事項所產生的影響。 ”
本來事情告一段落,但是戲劇性的事情出現了。
才過了一天,3月16日,翰宇藥業就發布了一則更正公告,更正的正是這則審計報告。公司表示,“在出具2017年度審計報告的過程中,公司管理層與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于2018年1月26日發布的《總局于9批次藥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21號)》中關于翰宇藥業生產批號1123161204的注射用生長抑素(規格:2mg)[含量測定]項目不合格的事項進行充分溝通,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對該事項有了進一步認定,認為該事項對公司生產經營無重大影響,雙方對此達成共識。據此,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現對公司2017年度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附注的相關內容進行更新更正”,刪掉了這個強調事項。
雖然審計報告刪除了“強調事項”,審計機構認為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無重大影響,但是公司年報卻并沒更正,在2017年年報第十一節《財務報告》中仍舊有這個強調事項,那到底是有沒有影響?
對于公司和審計機構這項詭異的操作,深交所連續發了兩份問詢函表示關注。
問大華會計師事務所3個問題:
1、翰宇藥業該批次產品被認定為不合格一事,是否屬于《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3號——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和其他事項段》中關于強調事項段的認定。刪除強調事項段后,在關鍵審計事項段中也未反映上述事項的原因。你所在3月15日和3月16日對上述事項的性質做出截然不同的判斷的原因。
2、請說明你所對翰宇藥業該批次產品被認定為不合格一事采取的審計程序,并提供審計底稿。
3、你所在出具審計報告一天后即對審計報告做出較大改動,請說明你所就修改審計報告履行的內部審批程序及相應的時間節點,并提供證明材料。請簽字會計師、質控負責人和主管合伙人說明其在執業過程中是否勤勉盡責、是否保持了足夠的獨立性和謹慎性;上述行為是否符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和《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
翰宇藥業董秘朱文豐(右一):圖片來源全景網
朱文豐,1978年12月出生,華南師范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本科,暨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碩士。曾任職于廣東省廣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深圳廣播電影電視集團,于深圳廣播電影電視集團先后擔任記者、獨立制片人,統管三個欄目,獲深圳廣電集團十年十佳制片人(獨立)。現任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副總裁。
問翰宇藥業4個問題:
1、請公司說明上述產品的數量、銷售金額、產品不合格的原因、 消費者因使用問題產品可能導致的后果、可能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類型和后果,以及對公司 2018年生產經營可能產生的影響。
2、3月15日,公司在填報年度報告時,在信息報送系統中將審計意見類型選擇為“標準無保留的審計意見”,與包含強調事項段的 審計意見不符。請說明公司錯誤選擇審計意見類型的原因。
3、公司于3月15日披露帶強調事項段的審計意見時,未按照 《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6.13條的規定,在報送定期報告的同時披露董事會、獨立董事、監事會和會計師關于該審計意見涉及事項的意見等信息。請說明公司未按規則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原因。
4、公司于3月15日披露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顯示, 公司董事會認為,包含了強調事項段審計意見的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全文真實、準確、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實際情況。請說明公司在年報披露次日對審計報告的意見發生重大轉變的原因,說明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是否符合《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中“真實、 準確、完整、及時、公平”的要求,說明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 理人員工作是否勤勉盡責。
不知道審計意見發布了之后突然又180度改變,表明的是審計機構的敬業還是不專業。審計行業最近的一次吸引眼球的變更審計意見,是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湖南分所向*ST新都(現在已經退市了)出具的審計意見的變更。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表示,“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 (2008)》,非經常性損益是指與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無直接關系,以及雖與正常經營業務相關,但由于其性質特殊和偶發性,影響報表使用人對公司經營業績和盈利預測能力作出正常判斷的各項交易和事項產生的損益,新都酒店公司2015年度營業收入中確認的2014年度租賃期的高爾夫物業租金收入雖與正常經營業務 相關,但鑒于其收入確認的背景及特殊性質,具有偶發性,應被視為非經常性損益。 根據有關信息披露及審計準則的規定,我們提請公司管理層及治理層考慮上述意見,調整將2014年租賃期高爾夫物業的租金收入作為2015年度損益列報的判斷,在編制2016年年度報告時作出適當處理。”
意思就是之前我們認定的租賃收入為經常性損益,現在做出修改,是非經常性損益,在計算扣非后的凈利潤時要扣除這一部分,就在這個變動下,本來要申請恢復上市的*ST新都被打下萬丈深淵走向退市,原因就是扣非后的業績由盈利變虧損了。
看來,審計機構和上市公司之間真的沒有表面那么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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