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5月2日訊 據深交所消息,4月27日晚間,*ST華澤、康達爾、山東地礦、凱迪生態、千山藥機等五家公司披露無法在限定期限內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的公告。對此,深交所在第一時間啟動對前述五家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的紀律處分程序,并提請立案稽查。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監管紅線”。《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均對定期報告披露期限作出了嚴格規定,深交所對上市公司“觸碰紅線”的行為一貫從嚴監管、絕不姑息。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對于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的情形,*ST華澤、康達爾、山東地礦、凱迪生態的股票自5月2日開市起停牌;停牌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年度報告的,相關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后兩個月內仍未披露的,相關股票將被實施暫停上市;被實施暫停上市后兩個月內仍未披露的,相關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根據《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千山藥機的股票于5月2日停牌一天;6月30日前仍未披露年度報告的,公司股票將被實施暫停上市;被實施暫停上市后一個月內仍未披露的,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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