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記者今日獨家獲悉,滬上某大型券商已下發通知,加緊滬倫通業務籌備。通知資料顯示:
境內證券公司希望參與滬倫通跨境業務,可以開始3項工作:評估和反饋CDR(中國存托憑證)做市商合規和風控要求;尋找并選定境外跨境券商合作伙伴,了解境外開戶程序、風控手段、券商服務、客戶資源信息;與監管層、交易所就相關規則細節進行溝通和討論。
在業務規則方面,滬倫通業務初期將限定跨境轉換的市場參與主體。試點初期,10家左右中國跨境轉換機構同時承擔CDR做市商職責;對等安排10家英國指定券商可參與GDR(全球存托憑證)跨境轉換。除上述機構,中英投資者不可直接持有對方市場的基礎股票。
跨境轉換安排上,允許GDR和CDR與基礎股票之間進行雙向跨境轉換;交易幣種和換匯安排上,試點初期GDR以美元計價交易;CDR以人民幣計價交易。
上述券商業務人士介紹,目前公司分支機構主要還在業務學習階段;總部層面在與交易所等方面對接。
8 月31 日,證監會就《上海證券交易所和倫敦證券交易所市場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業務監管規定(試行)》公開征求意見,明確了上交所和倫交所將以互發存托憑證形式實現兩地互通。
根據上述征求意見稿,滬倫通分為東、西兩個方向的業務,東向業務指倫交所掛牌上市公司以發行CDR的形式來上交所掛牌上市,西向業務指以滬市A股為基礎在倫交所發行的GDR,滬倫通初期涉及的DR基礎證券僅限于股票。
滬倫通東向與西向業務模式圖
數據來源:高盛研報
中金公司指出,上述征求意見稿的發布,標志著滬倫通基本框架已經成型,距離正式開通又邁出了實質性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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